5月1日,《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》将正式实施。为了使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《条例》内容,进一步提升知晓率,便于做好电动车登记管理等工作,4月以来,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深入社区、村屯、学校、快递外卖企业等开展“七进”宣传,通过“线上、线下”多种形式,全方位、多频次、入万家、广覆盖,解读办理流程、相关政策,引导群众就近办理业务,共制作发放宣传单6万余份,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。
通过“亮屏行动”大力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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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“亮屏行动”,通过26台LED宣传车,45块户外大型LED屏,循环播放《条例》海报宣传片,通过市区14处交通诱导屏,在非交通诱导时段,播放《条例》相关内容。
深入社区开展集中宣传
交警部门深入43个社区,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,在居民小区公告栏、宣传橱窗、电梯间、单元门的宣传栏等位置,粘贴和发放《条例》宣传单。
走进乡村进行专题宣传
交警部门到农村大集、村委会等村民集中场所建立宣传站,在市区务工人聚集场所发放宣传单,播放《条例》解读宣传片和“一盔一带”宣传片,通过1200余处农村大喇叭播放《条例》内容。
深入快递、外卖企业靶向宣传
交警部门走进56处快递、外卖点,提示企业集中为所属电动车办理登记上牌手续,重点讲解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的安全驾驶规定,尤其强调要佩戴安全头盔,确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部能得到有效保护。
走进学校开展针对性宣传
交警们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《条例》宣传活动,重点讲解12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,16周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自行车,宣讲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,通过学校广播向全校师生开展宣讲,提示学生骑行注意事项。
交警部门通过1376个农村群、515个重点运输企业群、188个快递外卖群,推送《条例》解读提示类信息3条,覆盖人群达30万人,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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