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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11级成都市初中毕业生中考考试科目共设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体育六科。
2、其中,体育考试在九年级下期四月底以前单独进行,满分50分;九年级结束时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五科的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一并进行,其中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试题分A、B卷,A 卷满分各100分,B卷满分各50分;物理分A、B卷,A卷满分100分(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,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),B卷满分为20分;化学只设A卷,满分100分(其中笔试部分满分为90分,实验操作部分满分为10分)。
3、物理、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,满分各为10分。
4、考试成绩共分四等,分别为:完成实验操作、基本完成实验操作、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、缺考,其分值对应为10分、8分、5分、0分。
5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崇州市、大邑县等四个市(县)是否组织实验操作考试以及考试办法由当地招委、教育局研究决定。
6、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,具体为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为A、B卷成绩之和,满分各150分;物理为:A卷成绩×50%+B卷成绩,满分70分;化学为:A卷成绩×50%,满分50分;体育考试成绩,满分50分;同时,将思想品德、历史、生物、地理的毕业成绩等级按A等20分、B等16分、C等12分、D等8分计入升学成绩,满分各20分。
7、升学成绩满分为700分。
8、物理、化学在计入升学成绩时,均保留小数,总分合成后按“四舍五入”的办法,不保留小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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